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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致苹果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

    2020-07-06 09:26:35    浏览:0    点赞:0

    各位昭通苹果生产经营者:

    为了维护昭通苹果的品牌价值,促进农民增收致富,助力脱贫攻坚,昭通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您诚信经营,不得违反以下规定:

    一、不得使用“野生”、“最好”、“预防疾病”等不实宣传用语,不得冒用乱用不实的认证标志。

    二、诚信经营,不得以次充好、掺杂使假、短斤少两,不得打着昭通苹果的牌子,售卖非昭通本地苹果。

    三、不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、外观专利等知识产权。

    四、不得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制作苹果包装物,不得用有毒有害物质给苹果抛光、防腐,不得使用国家禁用限用农药,不得在农药安全间隔期内采收销售苹果。

    希望您谨记以上提醒,如果发生上述行为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,谢谢您的支持配合。

     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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